商標請求權是指商標權人的商標權受到侵害或者即將受到侵害時(shí),享有依法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(mén)或者人民2
保護其商標權的權利。
商標請求權的類(lèi)型:
1、商標異議權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規定,“對初步審定的商標,自公告之日起三個(gè)月內,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”。這里的“任何人”當然而且尤其包括商標權人。因為,任何非商標權人或與商標權人無(wú)利害關(guān)系的人所提出的異議都毫無(wú)實(shí)際意義,并且還要付出一定的異議評審費。只有商標權人或與商標權人有利害關(guān)系的人所提出的異議才具有實(shí)際意義,即商標權人或利害關(guān)系人認為初步審定的商標與其在先權利有相同或近似之處,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,商標局才有可能作出駁回申請的異議裁定。推薦閱讀:注冊商標轉讓的相關(guān)程序
2、商標復審權
如果商標注冊申請人對被商標局駁回申請、不予公告的申請商標不服的話(huà),申請人在收到商標局駁回申請通知書(shū)之日起十五日內,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申請復審,由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做出決定;如果當事人對初步審定、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經(jīng)商標局裁定不服的,當事人在收到商標局異議裁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,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申請復審,由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做出裁定(參見(jiàn)《商標法》第三十二條、第三十三條)。
3、注冊商標爭議權
商標權人或者利害人對已經(jīng)注冊的商標存有爭議的,可以自該商標經(jīng)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,向商標評審委員會(huì )申請裁定。對惡意注冊的,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(shí)間限制(參見(jiàn)《商標法》第四十一條)。
4、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權
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(mén)就商標使用行為作出的行政行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Et起十五日內,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2
2
;工商行政管理部門(mén)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,就侵犯注冊商標專(zhuān)用權的賠償數額進(jìn)行調解,調解不成的,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2
2
(參見(jiàn)《商標法》第五十條、第五十三條)。上述權利的主要方面,寓于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之中。
5、訴前停止侵權行為、財產(chǎn)保全、證據保全請求權
商標權人或者利害關(guān)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(shí)施或者即將實(shí)施侵犯其注冊商標專(zhuān)用權的行為,如不及時(shí)制止,將會(huì )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,可以在2
前向人民2
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(guān)行為和財產(chǎn)保全的措施(參見(jiàn)《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)。
為制止侵權行為,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,商標權人或者利害關(guān)系人可以在2
前向人民2
申請保全證據。
人民2
接受申請后,必須在四十八小時(shí)內做出裁定;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,應當立即開(kāi)始執行(參見(jiàn)《商標法》第五十八條)。
商標請求權的規定:
1、根據《商標法》第30條規定,享有商標異議權;
2、根據《商標法》第32條、第33條的規定,享有申請商標復審權;
3、根據《商標法》第4l條規定,享有注冊商標爭議權;
4、根據《商標法》第50條、第53條等條款的規定享有提起行政訴訟、民事訴訟權;
5、根據《商標法》第53條規定,享有請求行政救濟權;
6、根據《商標法》第57條、第58條規定,享有訴前停止侵權行為、財產(chǎn)保全、證據保全請求權。
商標請求權法律分析意見(jiàn):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30條規定,享有商標異議權;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32條、第33條的規定,享有申請商標復審權;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4l條規定,享有注冊商標爭議權;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50條、第53條等條款的規定享有提起行政訴訟、民事訴訟權;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53條規定,享有請求行政救濟權;
根據《商標法》第57條、第58條規定,享有訴前停止侵權行為、財產(chǎn)保全、證據保全請求權。